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其他侵权法律咨询 > 视为强入民宅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和程序

视为强入民宅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和程序

陈** 福建-宁德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5.08 12:27:00 447人阅读

视为强入民宅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和程序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宁德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陕西-榆林

解析:
非法入侵住宅罪,又被称为擅入住宅罪,该项罪名主要涉及到未经许可擅自强行闯入他人居所,或是在他人明确要求其退出但无理拒绝并继续滞留于他人住处的行为。
以下将从四个角度分别展开对该罪名的阐述与分析: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实在是他人的隐私权。
在此基础上,本罪的主要攻击对象便是他人正在居住使用的住宅。
此处提到的“住宅”,是通常意义上供给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场所。
如果某人未经许可擅自侵入尚未分配合法所有人的、无法售卖或租赁的、没有人员居住使用的住房,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并不足以被判定为本罪行。
2.犯罪客观构成:
本罪在实际发生过程中,往往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普通公民,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观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4-05-08 12:28:00 回复

本罪的构成要件。与其他犯罪一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
在国外刑事立法上,有的国家刑法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公共法益的犯罪,如德国刑法、日本现行刑法;多数国家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个人的犯罪。但在国内外刑法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是对个人的犯罪。我国《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中,我们不难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住宅安宁权,目前以主张住宅安宁权为多。笔者认为,人身权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权利,而住宅的安宁权是从属于人身权的,是住宅内成员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侵入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他人”是相对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该住宅内单独或共同生活。对自己而言,亲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过非法的手段侵入亲友的住宅,也构成本罪。即使是曾经与他人共同居住过的,如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共有的住房,离婚后已经分开另住,依法就成为他人的住宅。再如,兄弟两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后,按约定分割了房产,对哥哥而言弟弟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反之,对弟弟而言哥哥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考察住宅时,不仅要考察所有权,而且还要考察实际居住权,如房屋已经租借给他人,所有权没有转移,但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居住权亦已发生了转移,所有权人非法侵入已经出租他人居住的住宅,也应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事案件只能通过律师会见被羁押人了解案情。
2、如没有人帮助你妹妹争取,(申请取保,不起诉)一般会进入审判程序的。
3、可以申请取保,就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没有其他的特殊案情可以申请取保,一般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
4、直接联系律师洽商委托事宜。如条件许可建议你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需要帮助可以加QQ365572793留言或直接电话联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