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概念不同。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主管理人员。比如,公司的董事长一般是法定代表人;而企业负责人可以是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2、承担责任不同。法人代表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人代表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代表,承担责任也不同;比如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
是工商部门现在三证合一的了,你说的那个是后期监督部门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是各个省市或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机关可以看=看执照正本右下角的红色公章即为发证机关。
2、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1、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2、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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