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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老人将财产给与二婚老板生病了怎么办

周* 陕西-汉中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3.29 15:28:36 489人阅读

患病老人将财产给与二婚老板生病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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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年迈的父母再婚且身患疾病这一情况,应由他们的亲生子女共同承担治疗费用,因为无论父母选择何种婚姻形式都不会影响子女的赡养责任。
然而,当这些父母再婚后,身为子女却无权选择是否赡养他们的再婚伴侣,相反,他们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重任。
本项规定根源于我国的《民法典》。
该法典在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中明确指出,若父母未尽到抚养之责,那么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样地,如果成年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则父母若陷入贫困或因身体机能障碍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也有权向其索取赡养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亦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该法规第十四条指出,赡养人应对老年人口经济上的供养,日常生活的照料及心理安慰尽责,并需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赡养者主要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它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赡养义务的人们。
另外,赡养人的配偶也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实现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024-03-29 15:31:46 回复

我的朋友Z女士患有严重的肾病,常年靠腹腔透析维持生命,她的丈夫常年在外与人合伙开公司,并与一女士非法同居多年(很容易举证)。最近还要将家里的住房拿去抵押贷款做生意,我的朋友自然坚决拒绝,于是她的丈夫要求离婚。请问:
1.如果她的丈夫离婚,我朋友因病重不同意离婚,会否判其离婚
2.如果她的丈夫离婚,我朋友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作为过错方,她的丈夫是否应对我的朋友进行精神损失补偿鉴于我的朋友的病情,离婚分割时是否还应该考虑朋友后期治病的药疗费用
3.如果我的朋友因气愤主动离婚,为了进行财产评估,会否影响其丈夫的合伙公司的经营我朋友的医疗费,过错方的赔偿金等会因为我朋友的而受影响吗谢谢回答!广东胡律师:
1、你朋友有严重的病话,可能在同情女方的情况下不会判离;
2、你朋友同意的话,财产上面可能很大程度上会判多分一些给女方,你的朋友可以以男方有不正当婚外情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3、对于后期治疗的费用,你朋友可以在法庭上提出;
4、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不过这个公司属于男方的财产有一半女方可以获得;
5、不会因为你朋友的先而受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不是谁先就吃亏的。患有严重的肾病,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的。一方有过错的,不管谁提出离婚,法官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在平分的基础上过错方肯定要少分的,包括朋友后期治病的药疗费用。财产评估不会影响其丈夫的合伙公司的经营。过错方的赔偿金与谁关系不大。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标准的,如果对方坚持离婚的,最终可以可得到法律的支持。按照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的是均等分割、过错方少分、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对于您朋友合伙企业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也属于夫妻财产应当区分。另外,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库困难的,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住房等方面予以照顾。
1、患病不是不判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果感情破裂了,也会判决离婚的。如果你的朋友坚持说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法官会判决不离婚。
2、财产原则上照顾女方,带小孩一方,如果女方能够举证男方与他人同居,可以得到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体现财产可以多分一些。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官判案时会适当考虑后期的医疗费的。
3、不会影响,都不会有影响。劝你朋友不要离婚,可以去找男方父母,叫他们管管那男的不会,原告不一定是过错方,收集你丈夫非法同居的证据,夫妻之间有扶养的衣服,你丈夫没有副到责任,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把夫妻共同财产多给你或者全给你只要查明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我国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必须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否则法律不予支持。

您好,应由当事人或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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