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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被抓,买东西买了一千块钱,到时候定罪是安一千元定,还是按照东西本身的价格定?

ask****643 甘肃-定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3.28 13:39:31 412人阅读

偷盗被抓,买东西买了一千块钱,到时候定罪是安一千元定,还是按照东西本身的价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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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16914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66680条

您好,盗窃属于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侦查的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2024-03-28 14: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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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759572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744条

您好,麻烦说一下具体情况

2024-03-28 13:43:24 回复

你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认定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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