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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35168条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社保权益属于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单位应当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于您所述的情况,虽然已经辞职10年才发现未缴纳社保,但理论上依然存在追诉的可能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社保纠纷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因为单位故意隐瞒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导致您在相当长时间后才发现,那么依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其次,《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保费的征缴实行长期有效追缴原则,即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缴用人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加收滞纳金。因此,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了解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政策,以便确定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此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同时,准备好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进行后续可能的维权行动。
2024-03-22 07:04: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