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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模板协议书范本如何书写?

陶** 新疆-乌鲁木齐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20 19:24:19 17人阅读

爸爸都60多岁了,想要立一份遗嘱,不知道怎么写有法律效益,想咨询一下财产继承模板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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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17-11-20 19:3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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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屋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
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
(二)
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
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三)
第三部分是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2、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4、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5、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
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
第一继承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
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于一九 年建筑砖瓦结构房三间。于二0 年 月被继承人去世,但其遗产没有继承,第一继承人又与她人结婚。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三位继承人达成继承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间房屋是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一间半房屋是被继承人遗产,另一间半房屋是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一间半房屋是遗产,依法应当由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
(三)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四)
第一、二位继承人经过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归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一间房屋的价款。即一间半房屋两人商定价款时壹万伍千元整,所以一间房屋的价款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壹万元整,此继承事务完结。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时效限制。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权利放弃。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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