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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驾驶机动车辆行政处罚是什么?

朱* 台湾-嘉义县 醉驾咨询 2023.02.10 18:06:33 444人阅读

喝酒驾驶机动车辆行政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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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驾驶机动车辆行政处罚是什么?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醉酒驾驶车辆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之下,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危险驾驶罪来进行惩罚,也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里所说的醉驾是指驾驶机动车辆如果喝完酒之后驾驶的是非机动车辆的话,必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一般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但会有行政罚款。

2023-02-10 18:07:33 回复

处以罚款,请参考如下规定:
第七十四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十元罚款:
(一)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三)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的第七十三条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十元罚款:(一)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二)在机动车行驶中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三)向车外抛撒物品的
(四)乘坐两轮摩托车未在驾驶人的后座正向骑坐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乘车人未按规定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第七十四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一)在行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二)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机动车专用道路行驶的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未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三)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要么找登录询问,比如说百度贴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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