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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住在三楼,刚住了二个月,二楼的楼主的屋顶发霉了,硬说是我家的原因,请问我该找谁
可以报案并请物业作证出具书面说明。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你的损失
二楼居民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要确定安装的广告牌手续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次买下房屋或者商铺时,房地产开发商可否有关于对墙体使用权的明确标注,尤其是对于外墙的使用可否有相关的明文限定和解释;还有一点是要看两方可否签订肯定的协定,在法律有效的范围内的协定是受法律保护,受到利益损坏的一方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参照《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纷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本栋楼外的其他住户如果主张该广告牌的设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只要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及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做法无效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二楼住房阳台外既不隶属一楼,也不隶属二楼,是所有购房者的公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公摊总面积所有外墙半面积楼梯间电梯····,外墙一半的面积是在公摊里的,最终是所有买房者来公摊。所以外墙不能能算某个人,某一家的所有物。 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通常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公摊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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