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如下: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3、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
4、交易市场不同
对于安置土地用年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安置土地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
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只要建房的时间合理都是正常的。目前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不足年限的土地补偿价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所以也就不会有单位或部门给你补土地差价。
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也会给你补偿的。
在我们国家,有着土地公有制度,任何土地都有使用年限,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着更为严格的约束,希望以后大家在购买房屋时,弄清楚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安置土地使用年限这类问题还是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大家想结合实际了解,可以向律师求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转让需查看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可申请将拨用集体土地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划拨土地;而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的,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在两次转变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型。在进行安置房转让、交易时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质,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七条 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 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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