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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否假释

朱* 新疆-省直辖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10.15 12:10:27 495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否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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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适用假释。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因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罪犯理论上是可以假释的,但是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
(1)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2)时间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022-10-15 12:11:27 回复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符合一定条件下的犯罪分子是可以进行假释的,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对于犯了故意伤害罪的罪犯来讲,也是有可能适用假释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但如果该犯罪分子是累犯或者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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