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分拣、快递安全无法保证是一个大问题,《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稿也提供了较为清晰的处罚机制,例如,有暴力分拣、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等情形之一的,或将被处以 3000-10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 10000-30000元的罚款。
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受赔偿职责。
2、如认为隶属快递公司运输职责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受赔偿职责。收件人能够联系发件人按两方之间的商定进行处置。
3、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应予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能够向快递公司索要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公司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公司与寄件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商定的其他快件(邮件),公司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商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打电话给当地快递区域经理
2、电话快递总部客服投诉
六、快递国家标准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今后,市民无论收、寄快件时都要先过一道验视关。寄快件时,先由快递员查验才会收件。如果拒绝验视,快递员可以拒绝收件。收快件时,市民要对外包装进行验视,外包装完好方能签收。《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是“基本术语”、“组织要求”和“服务环节”。各部分既相对,又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快递服务》标准的全部内容。新标准明确,经过验视,快递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快递收派员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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