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想要达成什么样的目的,另外根据具体的案情为您分析走什么样的程序是更有利的,需要可电话联系或加V信详细沟通。
您好!刑事附带民事庭审辩论结束后,就进入“当事人做最后陈述”阶段,然后是合议庭讨论,审判长宣判。如果审判长宣判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到二审法院。如果被告没有上诉或者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原告就可以按照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向被告索要民事赔偿了。谢谢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是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的,你可以在刑事判决后,诉讼时效内,进行民事起诉这样你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失的赔偿了。不过我国的精神损失赔偿不是很高,但我还是赞成你起诉他来维护自己的损失。也许是学法律的原因我希望你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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