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较大”——三万元;“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元以上。如有需要可以致电或者加我微信(手机同号),也可以面谈。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楼上8楼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郑章章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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