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其他法律咨询 > 微信转错1900元,知道名子,电话号码

微信转错1900元,知道名子,电话号码

ask****831 浙江-杭州 其他咨询 2017.07.01 14:33:22 1人阅读

微信转错1900元,知道名子,电话号码,对方不愿意退还,,我该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其他律师 杭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接收了别人错转款项的人,系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钱款。如果对方不予返还,转款人可收集转账的相关凭证等证据,并且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及时去法院起诉立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10-11 11:38:0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微信转错账而对方不肯退款的,是不当得利的情形,可以向微信平台救助,请求微信平台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如果他的微信号使用手机注册的,是可以在微信找到并且申请添加为好友的。但是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别的身份信息是无法查询到的,个人也没有权利查询别人的私人信息,只能通过公安局查询。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释解与适用: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其他民事主体对自然人个人信息有以下保护义务: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二、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