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分为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两种情况。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公路货运超载是指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超载防控,全国铁路都是坚持发站从严、装车从严的原则。
如果是在发车站就发现了超载,很好办,直接卸载到标记载重就行。如果是从发站已经开车了,沿途电子轨道衡发现了,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超载严重,就到距离最近的车站扣车处理;如果超载不多,到站之后补交运费。
无论如何处理,装车站、装车部门都要连带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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