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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加速折旧法又称迅速折旧法,是指与通常使用的、基于预计可使用年限的直线折旧法相比,能更快地摊销应折旧金额的任何一种折旧方法。 加速折旧法的依据是效用递减,即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花费较低,所获到的现钱流量较大;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花费较高,所获到的现钱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花费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加速折旧法的特征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每期计提的折旧数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法克服了直线法的不够,支持这种方法的借口在于:
(1)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生产产品的数量都是逐年递减的,而固定资产的修理花费却是逐年递增的,如果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多提折旧,一方面能够使固定资产的服务效能与花费相配比,另一方面又能够使各期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得以均衡;
(2)这种方法更能体现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无形损耗对折旧的影响,采用该法将固定资产价值的大部分在其使用的早期要回,能够减少固定资产因其技术被淘汰而提前报废时所发生的损失,同时也可承受未来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的影响等;
(3)在收入肯定的情况下,加速折旧法能够递延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期间,这符合谨慎性原则。
2021-05-22 09:05: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