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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我有电话录音他自己也承认欠我钱具体多少钱他自己也说了还有我借给他钱不是转给他的是我们叫的?

ask****188 浙江-金华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4.18 18:45:32 326人阅读

你好 别人欠我钱 我有电话录音 他自己也承认欠我钱 具体 多少钱 他自己也说了 还有我借给他钱不是转给他的 是我们叫的房租 我自己的房租发票还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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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我帮你起诉对方索要回来的,如需进一步沟通可以与我详谈细节

2021-04-18 19:2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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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89224条

可以起诉

2021-04-18 20:1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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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温州 咨询解答:828条

你好,可以起诉,具体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2021-04-18 19:10:38 回复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可见,只要不违法,自己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后者是法律的新规定,重在抚慰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弥补其精神损失。以往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一直采取模糊的态度,现在的法律明确了这一点,对无过错一方是更有利的。在财产损害赔偿中,既然赔偿带来的直接损失,又要赔偿间接性的损失。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为:
(一)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行为
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
(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这些暴力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混合的,而且大多表现为混合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婚外情和重婚是有区别的,重婚涉及刑事犯罪,定罪条件比较严格,要看具体情况。

只要不是以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是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绝不能对原始录音进行人为加工,必须保持原状,可以无损复制。一【非法录音不能作为证据】所谓的非法录音,指的是以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以法律禁止的方式,采用不正当方式、使用禁用器材(如专业窃听谍报器材)取得的录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规定同样适用刑事犯罪领域)二【音频文件可以复制但不得修改】影音视频证据需要保证其原始的真实性,即不可以人为加工修改,提供原件当然最好。但如当事人想保留原件,可以无损复制,将复制件输入U盘等便携数字存储工具,向相关机关提交复制件。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不得修改(例如:剪切合并、优化处理)。必要时候应该由公安机关与原件进行比对。三【《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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