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好办。
1、讲讲感情,人老了也不容易,大家相处这么多年了,
2、讲讲道理,70岁,早该回家离福了,领导一定会做好相关事宜。情感上处理到位了,道理说通了,给多少钱,其实就是找个借口而已,说不定老爷爷还不要钱呢。当然如果个人提了要求,领导也答应给。你做中间的如何掌握这个度一般来说,一年补偿一个月,但这个20年也太长了,所以国家还有一个限制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每个就算1500元,也有36000元。这个数也不少。当然这里面说不定还有其他矛盾。比如:他50岁就到事业工作了,有没有缴纳社保,有没有办理退休,之前的领导有没有承诺什么。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在作出对劳动者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满15年以上的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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