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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那么, ?主要内容如下:
一种情况,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2017-02-17 17:0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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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达成协议,快速解决纠纷。但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后,如果一方基于某种理由反悔,是否合法?对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
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上述三项得到满足,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各方不得随意在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处分原则,一般来说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反悔。除非存在“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注意,该变更或撤销的行为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所以,对某些交通事故有“私了”的方法处理能减少很多麻烦;但没有履行一定的手续“草率从事”可能导致后患,更可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2017-02-17 17:1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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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的交通事故,法律鼓励双方协商解决(即私了);如果一方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有欺诈等情形的,一般会认定原和解协议有效。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和解、调解应当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017-02-17 17:01: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