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缓刑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3、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
4、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在符合缓刑条件的时候,也是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只不过有几种情况是不能宣告缓刑的,具体包括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等四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能判缓刑,要看刑期是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是否为累犯;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刑法》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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