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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问题被熟人给坑了,只有口头协议

ask****159 吉林-长春 其他侵权咨询 2020.12.16 01:54:22 448人阅读

装修问题被熟人给坑了,只有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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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口头合同是属于合同的形式之一,口头装修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是有效的,但产生纠纷时会产生举证难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0-12-16 01:55:22 回复

你好,是可以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前提首先要明确,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双方没有建立工程发承包法律关系;
1、承包方中途不做,是因为什么原因?如果是由于承包方单方的原因导致,如资金、队伍、技术、管理等,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2、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如提供施工条件不足、付款不及时、资料图纸不全、审批手续不到位等,则发包方无权拒付工程款并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是混合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失程度分担责任。

口头约定能成为合同,口头合同一般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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