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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爸今年七十多了

ask****565 浙江-嘉兴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1.14 22:00:53 191人阅读

你好:我老爸今年七十多了,十月份骑自行车在路口斑马线上,被一小车撞倒,三个肋骨骨折,对方全责,住院二十多天,现在在家里休养,保险公司叫我们去协商赔付,能赔多少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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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具体计算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建议诉讼解决

2017-01-15 11:4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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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数额关键要看是按照城镇标准还是按照农村标准计算。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9-02-19 16:54:45 回复

不是这样的,未成年人也有财产权。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保管财产。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帮未成年人保管财产。但是监护人不能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父母除了监护权,还有“亲权”,可以教育孩子。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如父母有遗嘱指定自己子女单独继承遗产,那么子女继承完毕得到的财产属于子女婚后个人财产。rn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指定子女单独继承,子女在继承完毕得到的财产属于子女婚后取得共有财产。rn  《婚姻法》规定:rn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n  工资、奖金;rn  生产、经营的收益;rn  知识产权的收益;rn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n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n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n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rn  一方的婚前财产;rn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n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n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rn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n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n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n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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