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松原法律咨询 > 松原其他法律咨询 > 强制强戒人员能去探望吗

强制强戒人员能去探望吗

贺** 吉林-松原 其他咨询 2020.12.02 18:33:41 472人阅读

强制强戒人员能去探望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其他律师 松原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吸毒被强制戒毒二年,在戒毒所执行的,亲属、朋友是可以进行探望的,但是,仅限于戒毒所规定的探视时间进行探视。有些戒毒所需要提前预约。  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有证据证明吸毒严重成瘾或符合《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的,应处强制戒毒二年。  《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2020-12-02 18:34:41 回复

要符合出所条件就可以。
《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对强制戒毒期满后,经检验已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戒毒人员凭《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领取入所时所存财物。
第四十四条 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终止其在强制戒毒所内戒毒,办理出所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 对戒毒期满出所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回访,配合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第四十六条 戒毒人员出强制戒毒所时,强制戒毒所应当进行出所登记,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