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
例外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儿子继承的话。那么儿子就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父亲清偿生前的债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上不可以和父亲断绝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是不会因双方口头或者协议断绝就能断绝的。我国法律不保护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也不允许断绝关系。
如果子女在世,分两种情况:
1,未成年子女欠债,父母做为监护人有还款义务。
2,成年子女所欠债务,父母没有义务还款。
子女不在世,也分两种:
1,父母继承了子女财产的,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2,如果没有继承,则没有义务去清偿子女生前债务。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