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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家的妹妹恶意中伤我,虽然没有直接点名带姓,但那就是在说我,微信里有她发的这段话,我可以告她吗!
你好,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第三人无权干涉不属于自己的物。当然这篇报道争议主要集中与学校是否有对寝室进行管理的权力。如果认为学校进入寝室的管理行为是侵权行为,那么就更不应该对大功率物品没收。就目前情况,我认为学校就有权力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的权力,(当然简单粗暴的把电器没收的行为则是对物权一种践踏行为)只不过应当尊重学生,不能干扰学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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