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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可否免征?

赵** 宁夏-中卫市 其他咨询 2020.10.28 13:54:31 489人阅读

企业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可否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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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于生产经营允许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于生产经营允许抵扣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r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r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于生产经营允许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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