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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网络的网文作者,在某网站签约了,但是有人抄袭我的文,我该怎么办?

胡* 吉林-吉林市 域名权咨询 2020.10.17 21:12:50 338人阅读

我是一名网络的网文作者,在某网站签约了,但是有人抄袭我的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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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您咨询的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下情况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4、你可以收取对方抄袭你的文章的证据材料及时去诉讼维权。

2020-10-17 21:13:50 回复

您好,关于网络文章抄袭怎么来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02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对于网络文章抄袭该如何来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02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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