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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违反公司纪律区别

186****2832 吉林-长春 其他咨询 2020.10.15 18:55:18 334人阅读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违反公司纪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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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通告,才能作为认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
2、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否则,不能给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
3、以下情形可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妨碍、影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故意损毁公司或他人财产的;侵占公司财产的;不服从管理,打骂、纠缠相关人员,情节恶劣的;连续矿工或累计矿工达到一定时间的;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

2020-10-15 18:59:18 回复

旷工的情节严重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纪律。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职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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