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未遂的问题。我来科普下过失致罪,通常称为过失杀人罪。我们认为,过失杀人罪这一罪名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杀人这一行为本身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而又与过失相搭配,不够确切。因此,我们主张称为过失致死罪,凡是过失引起他人死亡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定为过失致罪。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犯罪很多、并不律定为过失罪。对那些刑法分则中另有专门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应按该规定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案件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各项证据和每个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进行依法量刑。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拓展资料
杀人未遂分类:
1、对象不能犯:比如谋杀未成,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人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因自己的判断出现了错误,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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