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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车库和车位

张** 陕西-汉中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30 04:42:50 2491人阅读

如何区分车库和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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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区分车库和车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库和车位有什么区别?
库是封闭性空间,车辆可以进出,有可供开启和关闭的门。分为地上车库和地下车库。
车位是划定的用来停车的区域,分为室外车位和室内车位。
车库的优点是可以保持车体整洁,缺点是购置或者租赁费用高。
车位的优点是节省空间和使用费用,缺点是车体暴露,得不到保护。
买车位和租车位哪个更划算
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
能否办理产权证是衡量车位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购房送车位,要辨别开发商送的车位属于产权车位,还是只是车位的使用权。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自由转让、出 售,而车位使用权的转让需要楼盘的物业公司介入,转让费用较产权车位低,因此购房者须慎重。比如对于某些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就无权处置。
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
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有的地下车位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开发商只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
四、细签合同、实地勘察车位
湘潭365房产网提醒,车位在购买前,还要充分考虑停车位的格局、层高、进深、开间等许多问题。购买时,签订的合同一定要细,比如要求附上车位的结构图等。如果购买地下停车位,一定要在购买前实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说地下车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五、车位买还是租应量力而行
停车难,车位价格水涨船高,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很多业主犯了难。湘潭365房产网建议,业主要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来衡量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对于经济实力 不强的人来讲,供房供车已耗尽大量积蓄,再买车位对他们来讲更是雪上加霜。另外,买了车位还要按月交管理费,管理费多少也要几百,如果考虑空置期,使用成 本则更高。建议买不如租,因为租用成本远远低于购买,而且租金是由政府限价的,不会贵得出奇。
“如果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买得起车位,就没必要每天下班前想着跟别人抢车位。”媒体代表表示,购买车位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随着小区车辆增加,自己购买了车位,就不用担心车子没地方停。另一个则是,以后卖房子由于配套设施齐全更容易出手。
六、投资车位需谨慎
“买车位投资划算不?”一些业主担心今后车位越来越珍稀,车位价格会不会像房价一样噌噌往上涨,早点入手几个车位是否可以坐等升值,车位不宜大量的买来投资。 因为在实际的操作上,小区的车位比如果没有达到1:1,开发商不会同意购买两个车位。即使是一些车位配比达到了1:1的小区,开发商为了避免今后停车的矛 盾也大都把多余的车位通过租赁的方式处理,以解决业主停车矛盾。

2020-09-30 04:4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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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车库和车位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库和车位有什么区别?
库是封闭性空间,车辆可以进出,有可供开启和关闭的门。分为地上车库和地下车库。
车位是划定的用来停车的区域,分为室外车位和室内车位。
车库的优点是可以保持车体整洁,缺点是购置或者租赁费用高。
车位的优点是节省空间和使用费用,缺点是车体暴露,得不到保护。
买车位和租车位哪个更划算
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
能否办理产权证是衡量车位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购房送车位,要辨别开发商送的车位属于产权车位,还是只是车位的使用权。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自由转让、出 售,而车位使用权的转让需要楼盘的物业公司介入,转让费用较产权车位低,因此购房者须慎重。比如对于某些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就无权处置。
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
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有的地下车位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开发商只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
四、细签合同、实地勘察车位
湘潭365房产网提醒,车位在购买前,还要充分考虑停车位的格局、层高、进深、开间等许多问题。购买时,签订的合同一定要细,比如要求附上车位的结构图等。如果购买地下停车位,一定要在购买前实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说地下车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五、车位买还是租应量力而行
停车难,车位价格水涨船高,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很多业主犯了难。湘潭365房产网建议,业主要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来衡量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对于经济实力 不强的人来讲,供房供车已耗尽大量积蓄,再买车位对他们来讲更是雪上加霜。另外,买了车位还要按月交管理费,管理费多少也要几百,如果考虑空置期,使用成 本则更高。建议买不如租,因为租用成本远远低于购买,而且租金是由政府限价的,不会贵得出奇。
“如果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买得起车位,就没必要每天下班前想着跟别人抢车位。”媒体代表表示,购买车位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随着小区车辆增加,自己购买了车位,就不用担心车子没地方停。另一个则是,以后卖房子由于配套设施齐全更容易出手。
六、投资车位需谨慎
“买车位投资划算不?”一些业主担心今后车位越来越珍稀,车位价格会不会像房价一样噌噌往上涨,早点入手几个车位是否可以坐等升值,车位不宜大量的买来投资。 因为在实际的操作上,小区的车位比如果没有达到1:1,开发商不会同意购买两个车位。即使是一些车位配比达到了1:1的小区,开发商为了避免今后停车的矛 盾也大都把多余的车位通过租赁的方式处理,以解决业主停车矛盾。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
一、《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条款确立了关于小区车库的归属的一个原则,即车位车库必须根据约定来确定归属。“这也就是说,给与了开发商或业主通过约定保留车库所有权的可能性,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作出了保留车库所有权的约定,那么,他就获得了车库所有权。”在市场条件下,这有利于更大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如果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获利更大,则可以放弃车库的所有权,将其出售、附赠给业主使用;反之则可以保留车库的所有权,将车库出租给业主使用。从这里可以看出,《物权法》承认了开发商的天然优势地位,以保障他们开发车库的积极性,缓解车库紧缺的状况。另外,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承认了小区车位车库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为业主以后自主的转让或出租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居民小区内供业主停车的地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封闭型的车库,以地下车库居多。一种是地面非封闭型停车场。这种停车场被划分为一个个车位,以露天的居多,也有搭建简易篷顶的。虽然车库也要划分为一个个车位来使用,但其不同于地面停车场,两者区别主要在:车库是具有四周封闭的空间,具有建筑物的特征,停车位不具备建筑物的特征;地面停车场的开发几乎不需要成本,而车库的开发成本相对较高。《物权法》对此区别对待了露天停车位和车库,并规定了不同的归属原则,体现了立法技术上的进步。事实上,露天停车场的建设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其占用的土地已经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的范围之内,将其归为业主共有是合理的。此规定一出,对于在小区共有道路上停放汽车,并交纳相关费用而引起的纠纷,即可得到相应的解决。业主交纳的这项费用,不是停车位的租金,而是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停车保管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维护车辆的停放秩序。一旦发生停放车辆的丢失或损坏,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规定意味着还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车位收费所得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在扣除必要管理费后的所得款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三、车库的分类以及归属
学者对车库进行了分类:法定车库、自行增设车库、奖励增设车库。
法定车库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乃至商业小区所应附设的车库。此类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开发商必须遵守,为区分所有的建筑物附设特定数量的车库,归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拥有。
自行增设车库,是指法定停车库以外由建筑商自行增设的停车位 。其具有产权及权状,且得为单独转移,该车库建造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违法建筑规划。该类车库由开发商自主决定出售、出租,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购房人不享有此类车库的共有权,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约定归属,建筑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未明确它们属于开发商,房屋所有权登记也没有将它们登记在开发商名下,那么这些车库应当归业主共有。反之,则属于开发商。
奖励增设车库是指法律规范规定增设的停车位,具有产权、权状及可单独移转。可以允许开发商出售、出租,且买受人、承租人不限于业主。如果该类车库,建筑规划设计等文件已经明确了归属于开发商,那么,此类车库不属于业主共有。 
四、《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这里的“首先”不同于“优先”。后者是指在同等的条件下,业主优先获得:“首先”则不区分条件,更有助于保障业主利益。这实际上是对小区车位车库的出售或出租加以了必要的限制。尽管法律允许小区车位车库可以成为交易的客体,但为了本区居民的停车需要和方便生活,必须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业主没有满足需要前,开发商与业主以外的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从这点上看,再次说明了与优先购买权的区别。优先购买权是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如果业主以外的人出价更高,则可以卖给业主以外的人。
但按此款规定,即使业主以外的人在出高价的情况下,开发商也不能出售。该条款规定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停放;不少小区没有车位、车库或者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车位等问题。这体现了法律对市场调节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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