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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手续怎样办理房屋继承应该准备什么

余* 西藏-昌都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9.27 08:56:03 468人阅读

房屋继承手续怎样办理房屋继承应该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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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配图→申请登记→审核制证→交费领证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书;
3、其他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书或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备注:房屋已抵押的,继承时还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房屋测绘费:
1.0元/平方米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80元/件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证;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房屋测绘费:商住楼:
1.5元/平方米;工业厂房:
1.2元/平方米综合楼及其它:
2.0元/平方米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140元/件
四、工作时限:测绘:自受理后次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5个工作日;产权登记: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2020-09-27 08:57:03 回复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配图→申请登记→审核制证→交费领证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书;
3、其他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遗嘱公证书或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备注:房屋已抵押的,继承时还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房屋测绘费:
1.0元/平方米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80元/件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证;配图费:20元/证(房屋无变化);房屋测绘费:商住楼:
1.5元/平方米;工业厂房:
1.2元/平方米综合楼及其它:
2.0元/平方米注:不足50平方米,测绘费按定额标准140元/件
四、工作时限:测绘:自受理后次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5个工作日;产权登记: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自建房屋如何才能出售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自建房屋出售应具备哪些条件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二)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三)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四)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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