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有U盾有什么风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银行卡绑定的号码是别人的,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只是你不方便了。
因为你的银行卡有任何动态,银行都会发短信通知。
而短信发到别人的手机上,你就没法看到了。
建议你最好改回你自己的手机号码。
有两种修改方法:
网上银行修改:
1、打开银行首页,选择个人网上银行登录;
2、打开你的个人网上银行登录页面,输入你的银行卡号,登录密码(不是取款密码),验证码以后点击登录.
3、进入网上银行欢迎界面,然后在上面的选项卡中点击安全中心.
4、这时你就可以在左侧找到修改预留信息,点击以后会显示你目前的预留信息,输入你的新预留信息,也就是你的手机号就可以了.
营业厅修改
1携带好你的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到你附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告诉大厅经理你要修改预留手机号。
2办理银行“个人客户联系信息查询维护”业务,查询联系方式,手机联络信息中该手机号是否存在。
3如果手机号不存在,直接告诉营业员新增一个手机号就行。
4如果手机号已经存在,那么请告诉营业员你要更改手机号,然后把手机号告诉他就可以了。
1、银行卡借给别人的风险有:被盗窃银行卡或者被侵占的风险;以及被他人冒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等风险。对于冒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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