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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需要如何理解

赵* 青海-黄南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6 14:01:25 486人阅读

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需要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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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需要如何理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应进行辨证的理解,既要看到国家对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的维护和保障,又要看到在追赃执行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如没有制度保障和制约,专业素质和追缴资源配备不够,追赃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等,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建章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的监督作用。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0-09-26 14:03:25 回复

1、刑事追赃缺少制度制约。
2、司法资源配备不能适应追赃需要。
3、刑事追赃程序运行封闭。
4、刑事追赃缺少监督制约。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所谓赃款赃物即是经审判后认定的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财物,包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及犯罪工具等涉案的相关财物。故对于赃款赃物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作具体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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