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4、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最长多少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综合以上条款,一般时限为六个月,结批准还可延长六个月,如果仍需延长的需上级批准。开庭后当庭宣判的应当于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要立即发给判决书。
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r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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