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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除了领取国家给的98天后,其它的

136****1729 福建-厦门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8.21 16:05:13 456人阅读

生育津贴除了领取国家给的98天后,其它的部分由公司支付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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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自2012年4月28日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施行剖腹产术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3、产假期间单位应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支付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产假期间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应由单位从产假工资中代扣代缴。
一、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就有生育津贴,所以在产假延长至158天的,在延长期限内仍然可以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二、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成都生育津贴158还是98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2020-08-21 16:34:13 回复

您好,我是吴律师,单位应该给的不给,可以拨打12333投诉,如果投诉也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果您需要继续咨询或者法律服务。点我头像,给我评价,手机号同微信,加一下,以后需要法律服务时我可以为您维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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