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陇南法律咨询 > 陇南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请问某个人故意破坏农民合作社的办公设施及生产设备,属于什么性质?

请问某个人故意破坏农民合作社的办公设施及生产设备,属于什么性质?

ask****906 甘肃-陇南 强奸辩护咨询 2020.07.14 01:39:57 474人阅读

请问某个人故意破坏农民合作社的办公设施及生产设备,属于什么性质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陇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3594710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96837条

你好,要看具体造成的损害后果,轻行政违法行为,重就是涉嫌犯罪的

2020-07-14 10:07:17 回复

您好,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如下:
1、在城市道路上漫流污水损坏路面,堵塞下水管道者 每日或堵塞一次50-200元
2、在道路上洗刷机动车辆,损坏路面者,每次20-100元;
3、在道路上取土、倒土或倾倒有损路面的杂物者,每次10-100元;
4、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驶,损坏人行道板,每平米20-40元;
5、因车辆载物拖划路面,随意试刹车,致使路面受损者,每平米20-40元;
6、损坏或偷盗桥栏、路标、下水管道、井盖、人行道板、平侧石等市政设施,按工程造价赔偿;
7、损坏或偷盗路灯灯具、灯架、灯杆以及电器、控制设备,按设施造价赔偿;
8、损坏、偷盗堤防设施,按工程造价赔偿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