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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年前我舅舅的房子被水冲垮了,然后没有房子住,肯定还要修房子的,然后当时他们没有多少钱,就向我妈借了2万余元,到现在还没有还,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只写了借了多少钱
可以起诉要求偿还,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话,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在要求还款被拒绝时起算诉讼时效,从这时起3年内再未主张过权利那就过了诉讼时效,也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当然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是不间断的要求偿还借款,并不一定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你可以起诉对方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为主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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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然有效的,但最好确定名字和对方身份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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