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获到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提议申请,并具有下列要求: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本;
(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限定要求的行驶人员;
(四)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则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体怎样解决请询问当地交通局运管处
2、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限定,车型必须符合交通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磨量达标车型表》然后,带交通局检测线检测表、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书、出工证、身份证(公司代码证)到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处解决。
1)从事货物营运的车辆需要有“营运证”。驾驶员需持有“从业资格证”。
2)危险品的运输规定要高于普通货物的运输。
3)在车辆有“营运证”、驾驶员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可以从事规定以内的营运工作。
4)营运车辆需要通过相应的安全检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也要通过年检。
5)不得将危险品与普通货物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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