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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139****1073 浙江-丽水 咨询 2020.02.29 16:36:43 411人阅读

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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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挂靠方(即建筑公司)代扣代缴项目经理的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的规定:
一、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具体征收方式,对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而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制定。

2020-02-29 16:53:43 回复

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十
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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