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形成债权转让协议。2、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1、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3、商标局受理和审查。4、核准转让并公告。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核准,同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时起发生效力。
......不需要了,房屋转让手续费是指房屋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种税费。2017年4月1日起,国家发布相关文件,决定停止征收房屋转让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该房地产不可以转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间一般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周左右时间内办完。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养路费缴至年月旬。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车辆质量均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 双方商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各种证件、手续,包括: . 2.乙方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余款元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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