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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宜宾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宜宾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宜宾误工费计算方式

一、宜宾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59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宜宾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举例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5日×误工天数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不能举例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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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宜宾误工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宜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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