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 > 高新区误工费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高新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高新区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高新区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高新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一、高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9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3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3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304元

(2)采矿业86525元

(3)制造业6449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153元

(5)建筑业616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891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33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9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1501元

(10)金融业125279元

(11)房地产业6917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70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43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27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254元

(16)教育7846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94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45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16元

二、高新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年度高新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年度高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时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高新区误工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高新区律师

39分钟前

我和他离婚,我净身出户?

刘江律师 最近回复:

你有权利问他要生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一切费用由他承担,该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他只支付了学校的生活费,未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你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生活费。

39分钟前

工作期间摔掉牙齿算不算工伤想了解: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刘江律师 最近回复:

工作期间摔掉牙齿可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摔掉牙齿,或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摔掉牙齿,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伤导致死亡,还涉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41分钟前

工地上上班牙齿摔碎一颗?

刘江律师 最近回复:

在工地上上班时牙齿摔碎一颗,属于工伤范畴,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认定工伤:及时让单位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你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条、工牌等)、医疗记录等材料。 2.?主张赔偿: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补牙、镶牙等合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如牙齿损伤影响功能),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建议先与工地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