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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宝安区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宝安区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宝安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一、宝安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0元;

6、2025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4727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64533元

二、宝安区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宝安区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

2、上年度宝安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286元;

3、上年度宝安区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5268元

三、珠海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4234元;

2、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957元;

3、上年度珠海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9679元

四、汕头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601元;

2、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268元;

3、上年度汕头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954元

五、宝安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天数:

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宝安区国有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3)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宝安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宝安区误工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宝安区律师

3小时前

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抵押权人优先就抵押财产变价所得清偿债权。 (二)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后有剩余财产,依次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等。 2.清偿职工债权,包含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3.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分配给普通破产债权,各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权,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小时前

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律图淮南律师 最近回复:

1.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可用抵押财产变价所得优先清偿债权。 2.清偿抵押债权后还有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 先支付破产费用(如诉讼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管理人致损债务)。 再偿还职工债权(如工资、补助等)。 接着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最后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未受偿部分按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6小时前

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律图晓霞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破产抵押财产分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财产依次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时,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是为保障其债权安全。在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产生的必要支出,所以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职工债权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职工生活和权益稳定。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关乎国家利益和社会保障体系。普通破产债权则在最后按比例分配。当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时,未受偿部分按普通破产债权分配,体现公平原则。如果您在破产抵押财产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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