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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望城县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望城县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望城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8.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全额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全额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望城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望城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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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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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中不存在“工务费”这一项目,职工咨询的相关费用大概率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需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是法定的工伤保障权益。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制。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将发生变化。此时会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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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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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职工应留存停工留薪期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需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工伤案情的处理细节存在差异,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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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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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待遇中没有工务费,若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涉及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若所在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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