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大庆律师 最近回复:
(一)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与法院、检察院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明确表达阅卷需求。
(二)在阅卷过程中,律师要仔细审查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
(三)对于查阅、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律师要妥善保管,防止材料泄露或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在刑事案件申诉阶段,参照此规定,申诉律师有权阅卷,法院、检察院应保障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