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可申请适用该程序,能在较短时间内审结,一般两个月,特殊情况延长后三个月。
(二)若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通常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后四个月。
(三)若案件复杂,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较长时间审理的准备,正常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两次延长最长可达一年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