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南康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南康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南康区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南康区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南康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六十周岁以下:

(1)一级伤残

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2)二至十级伤残

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

3、七十五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五年。

4、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

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在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基础上,对附加伤残等级为二至十级的,分别按9%、8%……1%累加,累加总计不超过10%,总伤残赔偿指数不超过100%。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赔偿二十年;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最长不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超过年限确实需要继续配置的,继续给付五到十年。

南康区伤残等级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南康区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一、南康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697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97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84元;

6、上年度南康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116元;

7、上年度南康区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9839元

(2)采矿业54728元

(3)制造业5490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311元

(5)建筑业53360元

(6)批发和零售业4920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8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247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568元

(10)金融业49172元

(11)房地产业5772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7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42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70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3745元

(16)教育4717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623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092元

二、南康区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二至十级伤残: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4)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

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在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基础上,对附加伤残等级为二至十级的,分别按9%、8%……1%累加,累加总计不超过10%,总伤残赔偿指数不超过100%。

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年限:

1)赔偿二十年;

2)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3)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该南康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南康区律师

2小时前

监视居住适用哪些情形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符合逮捕条件,有以下情形的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既保障诉讼,又减少对其人身自由限制。

2小时前

监视居住适用哪些情形

律图阿克苏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定情形,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被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不过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这些情形时,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出保证人且不交纳保证金的,也能监视居住。这样规定是为在保障诉讼顺利开展的同时,尽量降低对相关人员人身自由的限制。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3小时前

监视居住适用哪些情形

新疆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监视居住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并减少对其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适用情形包括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该措施更适宜,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还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情况。 2.为更好落实监视居住措施,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确保该措施使用的精准性。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防止对被监视居住人权益的侵害。同时,对于被监视居住人要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