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甘南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遭遇拖欠工资通常可认定为被迫离职。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被迫离职范畴。
(2)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要保留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此外,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后,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