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杭州湾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杭州湾新区律师

24秒前

婚姻财产?

褚书晓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是婚姻财产问题

2分钟前

法院起诉时,起诉费是否先交一半

律图镇江律师 最近回复:

(一)起诉时一般要按规定计算出的数额一次性足额预交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件收费。 (二)若当事人想少交或缓交费用,可申请司法救助,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就能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7分钟前

法院起诉时,起诉费是否先交一半

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起诉时要预交案件受理费,金额按案件类型和标的金额比例算,一般原告立案时要一次性足额交。 2.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非财产案件按件收费,像离婚案每件交50-300元。 3.特殊情况,如申请司法救助且法院审查通过,才可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综上,起诉费通常一次性预交,不是先交一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