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广宁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广宁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广宁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宁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宁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16.鉴定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广宁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广宁县律师

38分钟前

女儿取走老人生前财产?

郭娜律师 最近回复:

涉及多少金额,有遗嘱吗

39分钟前

双方动手打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

张宏伟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 有没有人受伤 多久发生的

39分钟前

互殴重伤二级判几年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互殴导致他人重伤二级,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1.法院在量刑时会全面考量案件中的各项情节。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酌定从轻情节,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区间内适当从轻;若存在持凶器伤害、手段残忍等从重情节,刑期可能向十年上限靠拢;双方对互殴发生均有过错的,也会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 2.涉嫌犯罪后,应第一时间停止侵害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行为细节,争取认定为自首,这是法定的从轻情节,能有效降低量刑幅度。 3.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尽可能足额赔偿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合理损失,并请求对方出具书面谅解书,这一做法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法院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4.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避免隐瞒或伪造证据,以免因妨碍司法公正而被认定为从重情节。 5.若案件中存在自身也遭受伤害或双方均对互殴发生存在过错的情况,可通过委托专业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争取法院在量刑时对该部分情节予以合理考量。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